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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夜值班制度

发表日期: 2019/03/26 16:44:15 作者:inyueren  访问量:
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夜值班制度

 

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维护学校正常秩序,促进校园安全稳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参加人员

由校领导、处室负责人、系主任、学工处、团委人员及班主任代表组成。具体安排如下:

周次

星期日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星期五

星期六

单周

王晓艳

严  芳

王宗柱

胡居安

刘芝兵   

周德刚

 

黄宜全

黄永昌

 

王昌平

张  金

蒋如清

仲启丰

周善超

吴耀宇

丁端发

钱晓年

宋  碧

葛攀文

胡小兵

双周

 

张彦芝

韩  勇

杨中安

南志国

马卫东

杨卫

 

郭其岭

孔令恒

 

马玉和

毛晓伟

高  崴

高  凯

单建国

何胜刚

周  猛

陆  伟

袁  越

葛  鹏

蒋福军

总督查

史余强   张  金

      二、值班时间

当晚8:40至次日上午早操结束。

三、值班内容

1. 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,深入宿舍检查,维护学生宿舍内部、特别是男生宿舍的秩序。

2. 处理夜间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,遇问题分别向值周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,遇重大问题由值周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。

3. 次日督查学生早操质量及“四必做”之早理内务情况等。

四、人员职责

1. 每组第一行人员为带班干部。

2. 校值周组每晚安排1名人员8:40到行政楼一楼接待室,与值班人员交接,同时检查夜班人员到岗情况。

3. 督查人员主要督查值班人员签到及到岗到位情况,并做好督查记录。

4. 由带班干部安排本组值班人员填写夜班记录,并于次日将夜班记录表交至学工处袁越老师处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值班人员在当天晚上8:40到行政楼一楼接待室集中签到并拍照。

2.值班人员需等学校熄灯、静校后,方可回值班室就寝。

3.按照工作内容要求坚守岗位,值班期间保证电话畅通,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饮酒,违者按照学校考勤制度罚款并取消值班补贴。

4.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者需向带班干部请假并落实替班人员。

5.值周总结把夜班人员履职情况及夜班情况作为汇报内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2月28日

 

 

 

 
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夜值班记录表

 

日期

 

星 期

 

周次

 

夜班人员签到

 

 

 

值周人员签名

 

值班记录

 

突发事件处理情况

 

次日早理内务、早操

检查情况

 

注:1.值班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

    2.此表兼具对夜班人员考核功能,无此表或填写不认真视为无效值班。








(2018-2019学年度第         学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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